北京延長旅游服務質保金補足期限至2024年3月底
暫退比例(標準)為應交納保證金本金數額的100%。
3月22日,據北京市文旅局官網顯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延長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補足期限的通知,北京市已享受暫退或暫緩交納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據通知,北京市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的旅行社可繼續辦理暫退保證金,暫退比例(標準)為應交納保證金本金數額的100%,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以后新設立的旅行社可在“旅行社審批系統”中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4年3月31日。通過銀行擔保形式交納的保證金、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等情形不在暫退、緩交范圍之內。相關旅行社要按照銀行業務流程和規定辦理暫退手續。辦理完畢后及時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完成保證金信息備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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